Wednesday, January 21, 2026

清海无上师的印心传法真实报告

清海无上师的印心传法真实报告


近年来,随着中国的物质水平飞速提升,人们逐渐对精神层面的探讨产生兴趣,气功热的兴起是一个典型 的标志,从开始简单的强身,到特异功能的研究和追求,林林总总的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团体。他们有的是纯粹 出于兴趣,有的则是为了牟利,他们中有吹的天花乱坠的大师,有的是妙手回春的神人。反思这种现象,人们 美好的追求是没有错的,但是有些人借机欺骗人民,不论他出于什么目的,都是卑鄙可耻的。


目前,宗教信徒的数量有所增加,我们知道宗教是人类文化的宝贵遗产,但是会不会有人趁这股热潮过一 把教主瘾呢?这些人会不会对社会,对国家的安定,乃至对宗教的正常发展有所不利的影响呢?

某些人,利用人们某些需求:健康、幸福、解脱等,他们用精神控制的手段,组织了自己的地下组织,这些组织人数众多,分布广,有纲领,有组织,甚至还有政治立场,已经远远超出了宗教的范畴!

这里讨论的一个个案,是清海无上师。本文仅提供她如何组织该团体的第一手资料,她的入门传法仪式??观音法门印心。

印心传法的内容包括传法(五句、观光、观音)、境界讲述、共同打坐等。传法的人是清海本人,或是台湾她的观音使者。


在中国大陆传法每年各省各地正常会有两次,鉴于清海的不明智的反共言论和献媚台湾政府的激进思想,她本人被中国大陆列为不欢迎的人之一,鉴于他们团体的精神控制现象严重,私自印刷和贩卖文宣、服饰等违法行为,包括被洗脑后弟子们的狂热,和大量不明资金的暗流等综合现象,中国政府为此深感忧虑。清海,俨然已经成为第二个李洪志。所以在大陆传法印心的使命,落到了她台湾弟子的身上。

印心的前提 -- 对吃素有两种规矩:


一是根据印度传统,要求素食已经六个月。

二是清海的门规,要求三个月,或是印心完后再吃素(这只是早期某个阶段,后来她没有持续这种)。

对于清海的弟子来说吃素终身和五戒是戒律,然后印心(传法),当然还有更多的戒律,都印在一本叫《修行日记》的附录上。


在德国出版的锡克教音流瑜伽大师卡儿波?辛的戒律著作也有同样的附录。将清海的戒律附录和卡儿波?辛的附录比较,你会发现完全一样。(这里不得不提起另一个锡克教音流瑜伽大师他卡?辛,他是卡儿波?辛弟子的同时,也是清海的师父,所以传承关系昭然若揭,而《修行日记》及其附录就是证据之一。

清海一直说她的师父是印度450岁的库达吉,而且她的弟子对此深信不疑,但是奇怪的是清海总是回避有关库达吉的详细问题,她最多说他死了,而自己是他唯一的弟子。

清海与他卡有过一段反目的插曲,是因为清海的改宗,他卡因为清海在印度出家成为藏传佛教的尼姑(藏名为卓玛,曾经拜格西难旺达吉、达来喇嘛为师)而大为光火,清海虽然当时是他卡手下最优秀的光音使者(负责传法)之一,但他卡还是不接受她的顶礼道歉。)

除了吃素终身和五戒等戒律,要参加印心,其他几个条件也是必不可缺的:
在印心前,阅读教理是强调的,比如清海要求读完她著作的六本书。还有年龄的限制,清海不给六十五岁以上的人印心,对于十六岁以下的也是同样。


但父母均印心的,则给予印半心(只传观音法),但不要小于六岁。这里面偶有破例。对于不符合条件但是还想跟随她修的人,她教“方便法”,就是简易观光法。

在清海的传法过程中,印心开始时,有过滤和发誓。过滤是指对印心先决条件的审查,如年龄,三个月的素食(包括素食的炊具要专用),读了多少清海的书,看了多少录影带,听了多少录音带等等。凡是合格的人,就批准印心。

批准印心的人开始排队发誓:一个一个走过,念墙上贴的誓言,监督者为观音使者,誓言是对防止盗法 泄法的精神控制策略,对于泄密者要下地狱云云。此时还强调不能使用神通,不用纸记录,不能泄露五句和五界,修观音时要求不能被未印心者看到姿势(观光无此强调),否则音流消失云。(这里为许多修行者的家庭埋下了不和的影子,他们紧锁房门,或担心他人业障的传染)。

印心一开始,清海在场的话,要求弟子看她的眼睛;观音使者代替她传法的时候,要求看清海画像的眼睛。

然后就交五句。

首先坐好闭眼放松,然后注意额头中心,最后反复念五句:

印度音流瑜伽原始的念法是:


JOT NIRANYAN(第一界教主 光无碍)

OMKAAR(第二界教主 嗡 -- 造化主)

RARANKAAR(第三界教主 大梵天)

SOHAM(第四界教主 我即彼)

SAT NAAM(第五界教主 真实名)

清海的传法中有过改动:

早先阶段是:

就涅然沾, (第一界)


嗡嘎, (第二界)

{日啊}然嘎,(第三界)

叟航, (第四界)

萨南(木)。(第五界)

后来是:

优涅然央, (第一界)


嗡嘎, (第二界)

{日啊}然嘎, (第三界)

叟航, (第四界)

萨(特)南(木)。(第五界)

近期是:

优(特)涅然央, (第一界)


嗡嘎, (第二界)

{日啊}然嘎, (第三界)

叟航, (第四界)

萨(特)南(木)。(第五界)

清海为这五句的教主起名为:


第一界:佛光无暗

第二界:产生、长养、毁灭 -- 造化的力量

第三界:大梵天

第四界:我与我父同一体

第五界:真理(明师的世界)

***注:{日啊}连读,(特)轻舌声,(木)轻鼻音。

第一个修法??观光,念五句打坐要一个半小时。


观光的方法为:闭眼念五句的同时将注意力集中在额头中央,眉毛中间稍上方的地方,叫做第三眼或智慧眼。

然后注意力穿透到体外前方,仿佛有一个屏幕,然后看那里。随着玄想和念五句,加深催眠的状况,就会身体麻痹,血压上升而导致脱体的幻觉,同时出现幻视。国外研究称同类现象之为星光体出壳或濒死幻觉。幻觉中首先看到的是“星星”。

要捡最大最亮的看,看其中心。最后星星会爆破,然后是太阳,最后是月亮。月亮爆炸后是“化身师父”,一个能动自由指导弟子的幻觉身体。清海讲述到此境界描述修行便成就1/2了。

而且清海将此“化身师父”描述为永远与弟子在一起,为弟子消灾救难(但是与清海同一个传统的大师“法切尔”却说化身师父其实是弟子的幻觉)

第一个修法??观音,蹲下,停止念五句,闭眼,同时将注意力集中在额头中央,然后肘顶在膝盖上,两个大拇指塞到耳朵里,其他手指搭在头两侧。观音至少每天一个小时,要听右面的声音,左面被认为是地狱的声音。


渐渐的,内在的声音会从头顶传来(一种幻听,请参考精神疾病研究相关书籍),然后听这个位置的声音。观音的姿势不能被别人看到,所以他们多数从头到脚都用一块布蒙起来,否则就听不到音流云云。

无论声音和光,都有级别,在同时有多种声音的时候,要选高的听、观。级别为五种,就是五界:

第一界:(清海说为阿修罗界,分2层,第一是地狱,第二是天堂)


光的指示 --
1、颜色:红光,暗蓝光,绿光,紫光,
2、特征:主要的光形为星星,最后看见千叶宝莲(光质)。
3、亮度:正午的太阳光强度。
内在声音的指示 --
自然界的声音(水,虫,风,海潮等,铃声最高)

第二界:(因果的世界)


光的指示 --
1、颜色:黄光,浅蓝(几乎是白的)光,
2、特征:主要的光形为太阳。
3、亮度:一百个太阳的强度。
内在声音的指示 --
嗡、云雷,鼓,钟的声音境界最高

第三界:(万物同一体的世界)


光的指示 --
1、颜色:白色,银白光,主要的光形为月亮。
2、特征:主要的光形为月亮。
3、亮度:一千个太阳的强度。
内在声音的指示 --
小提琴

第四界:(将真理与三界分割的世界,分两部分,下方光明,上方黑暗无光)


光的指示 --
1、颜色:自性琉璃光。
2、特征:没有主要的光形,到达顶端为无近的黑暗。
3、亮度:黑暗区域以下的地方的光是十万六千个太阳。
内在声音的指示 --


第五界:(真理的世界)


光的指示 -- 光从上帝发出,上帝??明师的一根头发,有千百亿太阳那么亮。
内在声音的指示 --
苏格兰风笛、竖琴


根据清海、他卡(清海真正的师父,虽然她对此讳莫如深)、他卡的师父卡儿波都说必须有明师开启,弟子才能听到真正上帝的音流;然而他们的前辈都还没有发展这一高论,我们注意到,说音流是明师开启的学说是从卡儿波开始的,他在他师父萨万辛死后不失时机的借此抬高了自己,并与萨万辛的另一继承人相抗拒,当然,他们最后都成功的组织了自己的教团。

印心的传法就主要是上述情况了。印心后大陆的同修,相互称为兄、姐,后来大陆取缔观音法门,又改称表哥、表姐。而不叫清海为师父,却叫“大姐”,俨然已经发展出自己的行话。他们每周必有一次聚会,在当地的联络组织,或分中心举行共同打坐仪式,称为共修。

清海对弟子控制极其严厉,不允许他们泄露半点本门机密,否则会没收他们的识别证,笔者在河南多次走访,终于详尽的掌握了所谓观音法门的传法机密,愿意公开出来给大家参考,希望这一种邪教组织受到进一步的打击和取缔!

深层接露清海无上师(来自内部的清楚认识)

修行之路 - 浅淡那达瑜伽、专注音流瑜伽、圣道及观音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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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20, 2024

揭開“觀音法門”的真面目

揭開“觀音法門”的真面目

作者:李 正

“觀音法門”邪教組織自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滲透到國內以來,其非法活動已蔓延至全國絕大多數省、市、自治區。近年來,“觀音法門”邪教組織進一步加大了向境內的宣傳滲透力度,在境外指揮下,境內“觀音法門”邪教組織人員刻意掩飾其邪教背景,以“素食救地球”相標榜,公開進行宣傳造勢、發展組織,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

一、“觀音法門”邪教組織的形成及發展

“觀音法門”是英籍華人釋清海於1988年4月在臺灣苗栗縣成立的,在臺灣以“中華民國禪定學會”名義註冊登記。總部設在臺灣苗栗縣西湖村東三湖39號。

釋清海,俗名 張蘭 君,女,1950年出生於越南,祖籍廣東。 張蘭君的父母系天主教徒,其從小隨祖母吃素拜佛,又到天主教堂做“彌撒”,18歲以後到英國、法國、德國讀文學,曾在德國紅十字會當翻譯,並從事照顧難民工作。同時行修佛教密宗、凈土宗,研讀其它宗教經典和哲學書籍。其從佛教“楞嚴經”中得出“觀音法門”是唯一成佛的法門,能夠得到最高等級的“真理”。為此,專門前往印度喜馬拉雅山清靜閉觀修苦行,後到臺灣受曇造戒,傳播“觀音法門”,以後向世界各地傳播發展。

目前,“觀音法門”的活動涉及臺灣全島,並在香港、澳門、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近40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100多個聯絡處。

二、“觀音法門”邪教組織宣揚的主要觀點和活動方式

“觀音法門”沒有系統經典,沒有固定的活動場所和教職人員,其觀點大多是釋清海根據本人的理解和需要,對其他宗教觀點的闡釋。釋清海認為,宗教分為各種派別,實際上都是一致的,只是人為的觀點和時代背景不同所造成的。

1、宣揚對釋清海的崇拜。釋清海自稱“清海無上師”,將釋迦牟尼、耶穌基督、安拉真主等“聖人”說成是修行路上已有經驗的明師,他本人也是已有經驗的明師。並宣稱“‘觀音法門’是唯一成佛的法門,只要誠心,即刻開悟,可以得到最高等級”,“修行的人能認識在世明師,而同時又是內在的明師那是最幸運的。只要認識在世明師,修行的等級到了,可以到耶穌現在住的地方與他見面。”她還說,“如果我不是佛,其它任何人再也無法成佛了”,“念清海無上師法號,吃素 100天,再由師父‘印心’、‘開悟’,將來可以得救、解脫、修行成佛”。

2、“觀音法門”不設固定活動場所。釋海清稱,她從小到寺廟、教堂讀經、禮拜,但沒有得到“啟示”。認為“觀音法門是苦行僧,沒有廟宇,四海為家,人心就是佛,人的身體就是廟宇”。家庭式的小小民間信仰不用形成大的團體,不用專設大的道場,這樣政府也不會管。“觀音法門”的活動主要是“打坐”和“同修”聚會交流修行體會。

3、釋清海大肆散布反共言論。1991年4月,釋清海在菲律賓講話時說:“因為全世界各地的靈修風氣,所以東歐的共產黨國家瓦解了,不久悠樂(越南)和中國大陸的共產黨也會跟進。我們不能失去信心,應該追隨內在的修行道路”。1992年5月,釋清海在臺灣苗栗西湖道場講:“為什麼共產主義對人類不好?因為他們有退化的思想,不相信有靈魂、有輪回和因果這些事,所以他們就無所不做。任何政權如果不好的話,人民可以革命推翻它,籌謀新政府。就整體來看,人類是無法接受共產觀念的,即使接受,也不長久。否則,我們會退回沒有文明的時代,過著跟動物一樣的生活,分不清父母、親友”。1993年5月,釋清海在德國柏林共修會上講到:“如果我們沒有受到很多苦,我們不知道痛苦是什麼,共產國家的人說他們被壓迫,他們受到精神迫害,他們無法在共產國家生存,但在自由國家的人卻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他們沒有受到壓迫,他們也不曾受到迫害,他們不會了解一個國家的人民,被任何一種控制人民身心活動的主義所迫害的情況”。

臺灣《時代》雜誌曾在評論“觀音法門”時稱,“它不能算是一個宗教,他們信奉的乃是‘修行’、‘真理’,在他們的道義中,有聖經的觀念,也有回教的理念,更有佛教的原則,所以若說他們是一個宗教,似乎太過牽強”。
三、“觀音法門”邪教組織在國內的主要非法活動

1989年9月,釋清海率弟子入境到上海等地活動,講經傳道,開始向內地進行滲透。其主要滲透方式:一是以旅遊、探親為名義派人入境,傳播“觀音法門”,建立“共修”聚會點,為信徒“印心”,頒發“證書”;二是在內地投資,建立滲透據點。曾在福建、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合資、獨資辦企業,以此為掩護,向各地運送“觀音法門”宣傳品;三是以健體強身、消災治病為名,宣揚“觀音法門”的觀點,發展信徒;四是在內地寺廟中,發展僧侶加入“觀音法門”邪教組織。

近年來,“觀音法門”邪教組織總部改變策略,其頭目釋清海公開煽動境內人員要“不顧一切走出來,到街上散發傳單,刊登廣告”,聲稱要在境內開辦1000個 “愛家”素食連鎖店。要求境內的骨幹成員從其網站下載以“素食救地球”為主題的傳單樣本和公交車體廣告樣本,在全國各大城市散發、張貼。受境外指揮和煽動,境內“觀音法門”骨幹成員通過大量印制、散發“素食救地球”宣傳品,公開懸掛宣傳“素食”及“觀音法門”邪教組織網址的條幅,在公交車上刊登“素食拯救地球”的廣告圖片,在報刊上刊載有“觀音法門”、“素食”內容的廣告和文章,開辦“愛家”素食連鎖店等方式瘋狂從事擴大組織、聚斂錢財的非法活動,嚴重危害社會政治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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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November 7, 2012

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

機 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通 知  公通字[2000]39號

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處理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有關問題的意見》 中發[2000]5號 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現就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是具有以下特徵的,應當認定為邪教組織: 一 冒用宗教、氣功等名義,建立非法組織﹔ 

二 神化首要分子﹔ 

三 制造、散布迷信邪說﹔ 

四 利用制造、散布的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蒙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 

五 有組織地從事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活動。二、根據邪教組織活動區域的不同情況,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和公安部認定。在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活動的邪教組織,經公安部核准後,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認定﹔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活動的邪教組織,由公安部認定。三、公安機關對具有邪教活動嫌疑的組織,應當及時認真進行調查,查明基本情況,收集必要的証據,認為符合邪教組織特徵的,應當提出書面意見後,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經調查核實,應當根據該組織活動的不同情況,提出請公安部核准或者認定的意見後,報告公安部。公安部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提出的意見及有關証據、材料進行審核後,分別予以核准或者認定。四、對邪教組織的取締工作由該邪教組織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負責執行。五、邪教組織的資產以及用於邪教活動的物品、工具,依法予以追繳、沒收﹔對專門用於邪教活動的房屋,依法子以查封、沒收。

六、對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進行犯罪活動的組織者、策划者、指揮者和骨干分子,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自首、立功表現的,在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時,可以依法提出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意見。

七、邪教組織被取締後,對於在邪教活動中起組織、聯絡作用的骨干,應當責令其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公安機關進行登記,具結悔過。對於受蒙騙、脅迫參加邪教活動的一般人員,不作為邪教組織成員對待和處理,不進行登記。

八、在依法取締邪教組織、懲治邪教活動的工作中,應當堅持團結、教育絕大多數受蒙騙的一般人員,使他們充分認識邪教組織的危害,自覺反對、擺脫、抵制邪教組織的控制和影響,增強法制觀念,遵守國家法律。附件: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主題詞:邪教組織 認定 取締抄送: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政法委,高法院、高檢院,國家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家宗教局、國務院法制辦本部黨委,辦公廳、一、三、五、六、十、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八局 存擋3份,共印500份 公安部辦公廳 2000年5月10日印發附件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1979年以來,我國部分地區陸續出現從境外滲入和境內不法分子建立的打著宗教旗號的非法組織。從1983年開始,公安部多次部署開展集中查禁取締工作,有力地遏制了其發展蔓延和造成危害的勢頭。1995午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 廳字[1995]50號 ,將這些組織認定和明確為邪教組織,進一步開展查禁取締工作。

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一、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邪教組織有7種:1、呼喊派“呼喊派”又名“神的教會”、“地方召會”,是由李常受於1962年在美國創立的,1979午滲入我國,1983年活動已涉及20個省、自治區的360個縣、市,蒙騙群眾20余萬人。近年來,該組織逐步演變出“常受教”、“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被立王”、“主神教”、“能力主”" 後又演變為“實際神” 、“實際神” 又名“東方閃電” 等派系。李常受歪曲基督教教義,妄稱“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把《聖經》中“求告主名”改為“呼喊”,讓信徒在聚會時大聲呼喊“常受主”﹔叫嚷要“搗整個基督教的亂”。該組織骨干公開攻擊黨和政府,叫嚷要“把教會組織起來,與共產黨和政府對抗到底”。黑龍江骨干趙維山自封為“能力主”,自稱是“耶穌第二次道成肉身顯現”,要求信徒聚會時改呼“'常受主”為“能力主” 經打擊取締後又演變出“實際神”組織 。安徽“呼喊派”骨干王永民等人非法成立“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狂稱要“打江山,創王權,奪撒旦政權”。該組織煽動信徒搶占教堂和聚會點,圍攻毆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哄鬧黨政機關。“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頭子王永民曾組織千余名信徒同時到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69個大中城市散發要求人們信奉李常受的《爆炸新聞》等反動宣傳品,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一些骨干打著宗教旗號,從事奸污婦女、詐騙錢財等違法犯罪活動,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很大的危害。199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明確“呼喊派”(包括其演變出的“常受教”、“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能力主”、“實際神”等派系)為邪教組織。2、門徒會“門徒會”(在湖北等地又稱“曠野窄門”)是由陝西耀縣農民季三保于1989年初創立的,內部設有總會、大會、分會、小會、小分會、教會、教會點等7級機構。到1995年初,該組織活動已涉及14個省的300多個縣,受蒙騙群眾35萬余人。季三保歪曲《聖經》,編造所謂“七步靈程”,自稱是“神所立的基督”、“神的兒子”,可以行神跡奇事,曾禁食32天,治好過瞎子、癱子,使“死人復活”。該組織骨干制造、散布“禱告治病”、“趕鬼治病”、“一天只吃二兩糧,種庄稼沒有用”、“學生信主不學也自通”等迷信邪說,致使大量中小學生掇學,許多群眾整天“禱告”,放棄生產,變賣家產,准備“升天”,或有病不求醫,因貽誤治病而死亡。一些骨干以“傳教”為名,從事拐賣、奸污婦女、詐騙群眾錢財等違法犯罪活動。一些骨干公開攻擊黨和政府,提出要“先奪人心,後奪政權”,煽動鬧事,抗拒計划生育,圍攻基層黨政機關,報復制止“門徒會”非法活動的黨員、干部,嚴重危害了部分地區的社會政治穩定。199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明確“門徒會”為邪教組織。3、全范圍教會“全范圍教會”是由河南鎮平縣人徐永澤於1984年在平頂山創立的,最高機構為“全范圍議會”,下設7個牧區。1990年,該組織骨干龔聖亮在湖北建立“華南福音使團”(又稱“華南教會”)。至1991年時,該組織活動已涉及15個省、自治區的88個縣,蒙騙群眾數萬人。徐永澤編著《教會基本建造草案》,提出“實現中國文化基督化、全國福音化、教會基督化的國度,與主一同掌權”﹔謾罵黨和政府是“仇敵”、“魔鬼”、“紅衣怪獸”,煽動信徒“與那些執政掌權的惡魔爭戰”。一些骨干攻擊“三自”愛國教會,恐嚇、拉攏教徒群眾脫離“三自”愛國會,參加該邪教組織﹔一些骨干散布“世界將到盡頭,災難就要降臨”、“信主能治病”等謠言,要求信徒每天聚會時嚎啕大哭,鬧得四鄰不安。受其影響,許多群眾不思生產,一心等待“升天”,一些婦女因長期外出傳教,導致家庭不和,身心健康受到嚴重損害。199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如》(廳字[1995]50號),明確“全范圍教會”為邪教組織。

4、靈靈教“靈靈教”又稱“屬靈教”、“靈靈派”,是由江蘇淮陰縣農民華雪和于1983年創立的。該組織形式較為松散,但有明確分工。至1990年時,該組織活動已涉及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蒙騙群眾1.5萬余人。華雪和自稱是“第二個耶穌、主基督”,是“主耶穌二次道成肉身降臨”,稱“淮陰就是耶路撒冷”。該組織宣揚“世界末日即將來臨,整個人類要毀滅,只有早入‘靈靈教’才能躲過災難”,致使信徒群眾放棄生產,坐等“世界末日”。還散布“凡人身上有病,都是魔鬼纏身,只要將魔鬼趕走,病就會好”,在信徒中大搞趕鬼治病,經常將病人捆綁抽打,不讓病人吃藥,摧殘人身。華雪和等人詭稱“多奉獻多得平安,多得神家恩典”,騙取群眾大量財物。一些骨干在華雪和被勞動教養後,聚集700余名信徒到勞動教養場所鬧事,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該組織還煽動信徒反對黨和政府,攻擊“三自”愛國教會,聲稱“要用福音治理國家”,“要讓‘靈靈教’統一天下”。199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明確“靈靈教”為邪教組織。

5、新約教會“新約教會”又名“基督靈恩布道團”,是由香港女影星梅綺(江端儀)于1960年創立的,後由其女兒張路得繼承在台灣傳播并建立組織。1964年,該組織另一負責人洪三期在台北高雄縣建立新總部和“聖山”。1988年,該組織“石牌教會”負責人左坤另立“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布道團”(或稱“聖靈重建教會”)。目前,該組織活動涉及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梅綺、洪三期、左坤等人均自稱“先知”,代表“至高神來執掌王權”,是“神在地上的君”,宣稱要“推翻人的國,建立神的國”。他們惡毒攻擊我政權是“暴政”、法律是“惡法”,叫囂要“打倒無神論者”,“拯救在共產主義底下被逼迫人們的靈魂,建立基督的國度”。在其策動支援下,境內骨干到處發展成員、建立組織、非法集會,給部分地區的社會穩定帶來很大危害。1995手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明確“新約教會”(包括其演變出的“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布道團”)為邪教組織。

6、觀音法門“觀音法門”是由英籍華人釋清海於1988年在台灣創立的,活動涉及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1998年5月,原“觀音法門”骨干許成江另立“圓頓法門”,目前已蔓延到9個省市的20余個縣(市),受蒙騙群眾約5000人。其成員依次分為“圓頓”、大弟子、上過山的弟子、授權傳法的同修、同修、學生6個等級。釋清海標榜自己是“清海無上師”,等同於釋迦牟尼、耶穌基督、安拉真主等,聲稱“如果我不是佛,其他任何人再也無法成佛了”,神化自己。她散布攻擊、推翻共產黨的言論,稱“人類是無法接受共產觀念的,否則,我們會退回沒有文明的時代”。許成江自稱為“圓頓聖祖”、“現世活佛”,大肆散布“現在地球是魔王統治,末劫就要來臨,只有加入‘圓頓法門’,才能免遭劫難”。從1989年開始,“觀音法門”組織成員以旅游、探親、投資開工廠為名,頻繁派人入境,發展成員,秘密建立活動點。近年來,又多次策動境內信徒出境參加“法會”或培訓,回國後進一步發展邪教組織。許成江煽動信徒傾其所有家產“供養”“圓頓”,先後騙取錢財達數百萬元,并蠱惑信徒賣掉房子,舉家到吉林長白山或黑龍江大興安嶺躲災、避難,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危害了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199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明確“觀音法門”為邪教組織。據此,1999年12月22日,公安部一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國內安全保衛部門下發《關於查禁取締“圓頓法門”邪教組織的通知》,認定其演變的“圓頓法門”為邪教組織。

7、主神教“主神教”是“被立王”骨干劉家國于1993年創立的,活動涉及22個省、市,蒙騙群眾萬余人。該組織成員分為“主神”、“在上主”、“四活物”、“七天使”、“省權柄”、“縣權柄”、“各級同工”7個等級。劉家國自稱“主神”,制造、散布“世界末日即將來臨,只有信奉‘主神’才能得救,要團結在‘主神’周圍,最終建立神的王國”等迷信邪說。劉還以“賜神靈”為名,強奸婦女19人﹔以繳納奉獻糧、奉獻款為名,詐騙錢財40余萬元人民幣。其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了部分地區的社會政治穩定,給受蒙騙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很大危害。1998年4月11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工作的通知》(中辦發[1998]8號),明確“主神教”為邪教組織。二、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7種:1、被立王邪教組織“被立王”是由“呼喊派”骨干吳揚明于1988年創立的,曾一度在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活動點500多處,發展信徒數萬人。該組織體系分為“父王”(吳揚明)、“權柄”、“代權人”、“服權人”、信徒5個等級,并制定了嚴格的戒律。吳揚明歪曲利用《聖經。路加福音》中“被立”一詞,自稱“被立王”,宣稱:“世界末日就要到來,只有信‘被立王’才能得救﹔若不信就要受懲罰,遭到屠殺”,以此蠱惑、脅迫群眾加入該組織。吳揚明等人惡毒攻擊黨和政府,聲稱要在2000年之前“推翻撒旦政權,建立新天新地的神國”。他將《聖經》中的“蒙召”解釋為女信徒與他發生性關系,稱只有這樣才能得救,先後以誘騙和脅迫手段共奸污成年婦女和幼女數十人,僅被查証的就有19人。他還要求信徒繳納“奉獻款”,聚斂錢財數十萬元。該組織活動給部分農村地區的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很大危害。1995年8月28日,公安部在給安徽省公安廳《關於對“被立王”組織依法定性的批復》(公政[1995]第470號)中,認定“被立王”為邪教組織。2、統一教“統一教”全稱為“世界基督教統一神靈協會”,是由美籍朝鮮人文鮮明於1954年在韓國釜山創立的。文鮮明編造《原理講論》,否定《聖經》,自稱“再臨的彌賽亞”,被耶穌選為“後繼人”,完成耶穌未完成的使命,建立“統一家庭”、“統一世界基督教”,最終統一所有政治制度,建立“地上天國”。該組織規定信徒必須與異性信徒發生兩性關系,稱此為“洗禮”,由文鮮明為信徒指定婚配,主持跨國大型“集體婚禮”。曾經以“反共勝共”為宗旨,宣稱“共產主義這種制度一旦在地球上獲勝,將意味著民主和自由世界的失敗”,在韓國、美國組織過反共大游行。近几年來,該組織以投資援助、任職任教、文化交流等為名,派遣人員入境對我進行滲透活動。同時極力拉攏、發展我出國人員,指使他們回國後廣泛傳播“統一教”。1997年5月6日,公安部在給吉林等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關於將“統一教”定性為邪教組織的批復》(公政[1997]第290號)中,認定“統一教”為邪教組織。3、三班仆人派“三班仆人派”是河南鎮平縣人徐文庫(又名徐雙富)創立的,組織成員分為“大仆人”(又稱“大叔”)、“二仆人”(又稱“小叔”)、使女、守望、同工、柱石等6個等級,建立較嚴密的組織體系,活動一度涉及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徐借用《聖經》中的稱謂,神化自己,自稱“大仆人”,信徒將其視為神明。徐及其骨干制造、散布“2000年以前世界有七大災難,世界末日來到了,耶穌提攜信主人上天堂,不信主的人下地獄”,“只有‘三班仆人派’才是真理真道”等迷信邪說,宣稱“與主同掌王權”。近几年來,徐及其骨干以“奉獻錢是交給神”等為名,騙取受蒙騙群眾大量錢財,并從事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1999年3月12日,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下發《關於查處邪教組織“三班仆人派”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安[1999]165號),認定“三班仆人派”為邪教組織。4、靈仙真佛宗“靈仙真佛宗”是由美籍華人盧勝彥于1979年創立的,總部設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又稱“靈仙真舍總堂”),1988年開始滲入我國,活動曾一度涉及13個省市。盧勝彥標榜自己為“活佛”、“佛主”,自稱“從修道的小基礎一步一步地走來,從基督教----道教----佛教顯門----佛教密教,甚至許多的旁門小教,都曾研究參與,確確實實依靠實修而得來的”。盧勝彥極端敵視社會主義制度,曾於1989年多次發表公開演講,攻擊我黨和政府,并在香港組織萬人參加的所謂為“六 四死難同胞超渡亡靈法會”,通過報刊電台向全世界各地播放。該組織還在上海、廣州、昆明等地設立分支機構,委任主持人,向我偷運、散發大量該組織書籍和宣傳品,發展成員,建立組織。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給中組部、中宣部高法院'高檢院等10個部門《關於邪教組織活動的情況通報》(公政[1995]第691號)中,明確“靈仙真佛宗”為邪教組織。5、天父的兒女“天父的兒女”又稱“愛的家庭”,是由美國人大衛 摩西 白克於1968年在美國創立的,後總部遷往瑞士蘇黎士。其基本單位為“家庭”,最高機構為“皇室”,大衛任“國皇”。該組織從1980年開始滲入我國,至1984年底已建立“家庭”l10多個,發展成員190多人。大衛自稱得到“上帝的啟示”,神化自己﹔編造《摩西書信》作為經典,宣揚“世界末日”邪說﹔要求信徒絕對服從“皇室”,為“主”拋棄一切,奉獻所有財產和肉體。大衛等人還攻擊一切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誣蔑“共產主義最後會導致一場巨大的核戰爭”,宣稱“上帝的愛即是性愛”,指使信徒“調情釣魚”,即用類似賣淫的方法發展信徒,募捐經費﹔在“家庭”中實行群居、濫交,甚至提倡兒童性行為。受其影響,境內大多數成員有流氓行為,亂搞兩性關系,還有的成為流氓犯罪分子,給社會治安帶來危害。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給中組部、中宣部、高法院、高檢院等10個部門《關於邪教組織活動的情況通報》(公政[1995]第691號)中,明確“天父的兒女”為邪教組織。6、達米宣教會“達米宣教會”是由韓國人李長林于1988年創立的,最高機構為“達米宣教會世界總本部”。1992年初傳入我國,活動一度涉及1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該組織以宣揚“末世論”為宗旨,宣稱1992年10月28日23時是‘世界末日’的開始,屆時加入該組織的人將隨復活的耶穌一起‘升天’,不信其說教的人將在而後的7年‘大劫難’中受苦,在1999年受到耶穌的審判”。自1992年以來,該組織頻繁派人入境,發展成員,建立組織,非法印制、散發大量宣揚”末日論”的宣傳品,并指使境內骨干煽動、組織受蒙騙群眾搞集體“升天”活動。僅在吉林省就建立聚會點60多處,發展骨干400余人,蒙騙群眾4000余人,煽動、組織1200名受蒙騙群眾變賣家產,離開家庭,放棄生產和學習,參加“升天”活動,甚至准備集體自殺,嚴重危害了當地的社會政治穩定和受蒙騙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給中組部、中宣部、高法院、高檢院等10個部門《關於邪教組織活動的情況通報》(公政[1995]第691號)中,明確“達米宣教會”為邪教組織。7、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現名“以利亞十誡石國韓農復救會”)是由韓國人朴鳴呼于1980年創立的,組織成員分為上帝、天使、總務、片長、所長5個等級。該組織從1993年傳入我國,活動涉及遼寧、吉林、黑龍江、北京、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安徽、山東、河南等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朴鳴呼自稱是最後的先知“以利亞”,要求信徒將其作為“石仙”加以崇拜,稱其組織為“石國”,并制定了憲法、國旗、國歌﹔宣稱“2000年世界末日即將來臨,1997年9月30日朴鳴呼將作為上帝屹立於世界”,并叫嚷“要打碎滅絕一切國”。該組織投入大量資金,對我進行滲透活動,先後在各地建立了20多處聚會點、聯絡點,并租地建立8處“石國”聚居村,唆使600多名受蒙騙群眾變賣家產,舉家移居,共同生活。在“石國”聚居村內,要求他們斷絕與外界聯系,集中學習邪教教義,不得讀報、看電視、聽廣播,做到“絕對服從朴鳴呼,完成在中國建立石國體制、搞垮中 共產黨體制的歷史使命”。受其蠱惑,東北三省等地的千余名朝鮮族、漢族群眾加入了該組織,不少人變賣所有家產,舉家到“石國”居住,嚴重危害了受蒙騙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1996年3月19日,公安部在向中央領導的要情專報《吉林省公安機關查處韓國邪教組織“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總會”的滲透活動》中,明確“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為邪教組織。發:各市、行署、縣(區)、系統公安局(處)。河南省公安廳辦公室翻印 2001年7月12日共印2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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