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7, 2012

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

機 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通 知  公通字[2000]39號

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處理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有關問題的意見》 中發[2000]5號 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現就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是具有以下特徵的,應當認定為邪教組織: 一 冒用宗教、氣功等名義,建立非法組織﹔ 

二 神化首要分子﹔ 

三 制造、散布迷信邪說﹔ 

四 利用制造、散布的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蒙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 

五 有組織地從事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活動。二、根據邪教組織活動區域的不同情況,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和公安部認定。在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活動的邪教組織,經公安部核准後,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認定﹔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活動的邪教組織,由公安部認定。三、公安機關對具有邪教活動嫌疑的組織,應當及時認真進行調查,查明基本情況,收集必要的証據,認為符合邪教組織特徵的,應當提出書面意見後,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經調查核實,應當根據該組織活動的不同情況,提出請公安部核准或者認定的意見後,報告公安部。公安部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提出的意見及有關証據、材料進行審核後,分別予以核准或者認定。四、對邪教組織的取締工作由該邪教組織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負責執行。五、邪教組織的資產以及用於邪教活動的物品、工具,依法予以追繳、沒收﹔對專門用於邪教活動的房屋,依法子以查封、沒收。

六、對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進行犯罪活動的組織者、策划者、指揮者和骨干分子,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自首、立功表現的,在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時,可以依法提出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意見。

七、邪教組織被取締後,對於在邪教活動中起組織、聯絡作用的骨干,應當責令其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公安機關進行登記,具結悔過。對於受蒙騙、脅迫參加邪教活動的一般人員,不作為邪教組織成員對待和處理,不進行登記。

八、在依法取締邪教組織、懲治邪教活動的工作中,應當堅持團結、教育絕大多數受蒙騙的一般人員,使他們充分認識邪教組織的危害,自覺反對、擺脫、抵制邪教組織的控制和影響,增強法制觀念,遵守國家法律。附件: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主題詞:邪教組織 認定 取締抄送: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政法委,高法院、高檢院,國家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家宗教局、國務院法制辦本部黨委,辦公廳、一、三、五、六、十、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八局 存擋3份,共印500份 公安部辦公廳 2000年5月10日印發附件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1979年以來,我國部分地區陸續出現從境外滲入和境內不法分子建立的打著宗教旗號的非法組織。從1983年開始,公安部多次部署開展集中查禁取締工作,有力地遏制了其發展蔓延和造成危害的勢頭。1995午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 廳字[1995]50號 ,將這些組織認定和明確為邪教組織,進一步開展查禁取締工作。

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一、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邪教組織有7種:1、呼喊派“呼喊派”又名“神的教會”、“地方召會”,是由李常受於1962年在美國創立的,1979午滲入我國,1983年活動已涉及20個省、自治區的360個縣、市,蒙騙群眾20余萬人。近年來,該組織逐步演變出“常受教”、“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被立王”、“主神教”、“能力主”" 後又演變為“實際神” 、“實際神” 又名“東方閃電” 等派系。李常受歪曲基督教教義,妄稱“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把《聖經》中“求告主名”改為“呼喊”,讓信徒在聚會時大聲呼喊“常受主”﹔叫嚷要“搗整個基督教的亂”。該組織骨干公開攻擊黨和政府,叫嚷要“把教會組織起來,與共產黨和政府對抗到底”。黑龍江骨干趙維山自封為“能力主”,自稱是“耶穌第二次道成肉身顯現”,要求信徒聚會時改呼“'常受主”為“能力主” 經打擊取締後又演變出“實際神”組織 。安徽“呼喊派”骨干王永民等人非法成立“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狂稱要“打江山,創王權,奪撒旦政權”。該組織煽動信徒搶占教堂和聚會點,圍攻毆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哄鬧黨政機關。“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頭子王永民曾組織千余名信徒同時到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69個大中城市散發要求人們信奉李常受的《爆炸新聞》等反動宣傳品,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一些骨干打著宗教旗號,從事奸污婦女、詐騙錢財等違法犯罪活動,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很大的危害。199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明確“呼喊派”(包括其演變出的“常受教”、“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能力主”、“實際神”等派系)為邪教組織。2、門徒會“門徒會”(在湖北等地又稱“曠野窄門”)是由陝西耀縣農民季三保于1989年初創立的,內部設有總會、大會、分會、小會、小分會、教會、教會點等7級機構。到1995年初,該組織活動已涉及14個省的300多個縣,受蒙騙群眾35萬余人。季三保歪曲《聖經》,編造所謂“七步靈程”,自稱是“神所立的基督”、“神的兒子”,可以行神跡奇事,曾禁食32天,治好過瞎子、癱子,使“死人復活”。該組織骨干制造、散布“禱告治病”、“趕鬼治病”、“一天只吃二兩糧,種庄稼沒有用”、“學生信主不學也自通”等迷信邪說,致使大量中小學生掇學,許多群眾整天“禱告”,放棄生產,變賣家產,准備“升天”,或有病不求醫,因貽誤治病而死亡。一些骨干以“傳教”為名,從事拐賣、奸污婦女、詐騙群眾錢財等違法犯罪活動。一些骨干公開攻擊黨和政府,提出要“先奪人心,後奪政權”,煽動鬧事,抗拒計划生育,圍攻基層黨政機關,報復制止“門徒會”非法活動的黨員、干部,嚴重危害了部分地區的社會政治穩定。199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明確“門徒會”為邪教組織。3、全范圍教會“全范圍教會”是由河南鎮平縣人徐永澤於1984年在平頂山創立的,最高機構為“全范圍議會”,下設7個牧區。1990年,該組織骨干龔聖亮在湖北建立“華南福音使團”(又稱“華南教會”)。至1991年時,該組織活動已涉及15個省、自治區的88個縣,蒙騙群眾數萬人。徐永澤編著《教會基本建造草案》,提出“實現中國文化基督化、全國福音化、教會基督化的國度,與主一同掌權”﹔謾罵黨和政府是“仇敵”、“魔鬼”、“紅衣怪獸”,煽動信徒“與那些執政掌權的惡魔爭戰”。一些骨干攻擊“三自”愛國教會,恐嚇、拉攏教徒群眾脫離“三自”愛國會,參加該邪教組織﹔一些骨干散布“世界將到盡頭,災難就要降臨”、“信主能治病”等謠言,要求信徒每天聚會時嚎啕大哭,鬧得四鄰不安。受其影響,許多群眾不思生產,一心等待“升天”,一些婦女因長期外出傳教,導致家庭不和,身心健康受到嚴重損害。199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如》(廳字[1995]50號),明確“全范圍教會”為邪教組織。

4、靈靈教“靈靈教”又稱“屬靈教”、“靈靈派”,是由江蘇淮陰縣農民華雪和于1983年創立的。該組織形式較為松散,但有明確分工。至1990年時,該組織活動已涉及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蒙騙群眾1.5萬余人。華雪和自稱是“第二個耶穌、主基督”,是“主耶穌二次道成肉身降臨”,稱“淮陰就是耶路撒冷”。該組織宣揚“世界末日即將來臨,整個人類要毀滅,只有早入‘靈靈教’才能躲過災難”,致使信徒群眾放棄生產,坐等“世界末日”。還散布“凡人身上有病,都是魔鬼纏身,只要將魔鬼趕走,病就會好”,在信徒中大搞趕鬼治病,經常將病人捆綁抽打,不讓病人吃藥,摧殘人身。華雪和等人詭稱“多奉獻多得平安,多得神家恩典”,騙取群眾大量財物。一些骨干在華雪和被勞動教養後,聚集700余名信徒到勞動教養場所鬧事,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該組織還煽動信徒反對黨和政府,攻擊“三自”愛國教會,聲稱“要用福音治理國家”,“要讓‘靈靈教’統一天下”。199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明確“靈靈教”為邪教組織。

5、新約教會“新約教會”又名“基督靈恩布道團”,是由香港女影星梅綺(江端儀)于1960年創立的,後由其女兒張路得繼承在台灣傳播并建立組織。1964年,該組織另一負責人洪三期在台北高雄縣建立新總部和“聖山”。1988年,該組織“石牌教會”負責人左坤另立“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布道團”(或稱“聖靈重建教會”)。目前,該組織活動涉及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梅綺、洪三期、左坤等人均自稱“先知”,代表“至高神來執掌王權”,是“神在地上的君”,宣稱要“推翻人的國,建立神的國”。他們惡毒攻擊我政權是“暴政”、法律是“惡法”,叫囂要“打倒無神論者”,“拯救在共產主義底下被逼迫人們的靈魂,建立基督的國度”。在其策動支援下,境內骨干到處發展成員、建立組織、非法集會,給部分地區的社會穩定帶來很大危害。1995手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明確“新約教會”(包括其演變出的“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布道團”)為邪教組織。

6、觀音法門“觀音法門”是由英籍華人釋清海於1988年在台灣創立的,活動涉及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1998年5月,原“觀音法門”骨干許成江另立“圓頓法門”,目前已蔓延到9個省市的20余個縣(市),受蒙騙群眾約5000人。其成員依次分為“圓頓”、大弟子、上過山的弟子、授權傳法的同修、同修、學生6個等級。釋清海標榜自己是“清海無上師”,等同於釋迦牟尼、耶穌基督、安拉真主等,聲稱“如果我不是佛,其他任何人再也無法成佛了”,神化自己。她散布攻擊、推翻共產黨的言論,稱“人類是無法接受共產觀念的,否則,我們會退回沒有文明的時代”。許成江自稱為“圓頓聖祖”、“現世活佛”,大肆散布“現在地球是魔王統治,末劫就要來臨,只有加入‘圓頓法門’,才能免遭劫難”。從1989年開始,“觀音法門”組織成員以旅游、探親、投資開工廠為名,頻繁派人入境,發展成員,秘密建立活動點。近年來,又多次策動境內信徒出境參加“法會”或培訓,回國後進一步發展邪教組織。許成江煽動信徒傾其所有家產“供養”“圓頓”,先後騙取錢財達數百萬元,并蠱惑信徒賣掉房子,舉家到吉林長白山或黑龍江大興安嶺躲災、避難,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危害了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199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轉發〈公安部關於查禁取締“呼喊派”等邪教組織的情況及工作意見〉的通知》(廳字[1995]50號),明確“觀音法門”為邪教組織。據此,1999年12月22日,公安部一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國內安全保衛部門下發《關於查禁取締“圓頓法門”邪教組織的通知》,認定其演變的“圓頓法門”為邪教組織。

7、主神教“主神教”是“被立王”骨干劉家國于1993年創立的,活動涉及22個省、市,蒙騙群眾萬余人。該組織成員分為“主神”、“在上主”、“四活物”、“七天使”、“省權柄”、“縣權柄”、“各級同工”7個等級。劉家國自稱“主神”,制造、散布“世界末日即將來臨,只有信奉‘主神’才能得救,要團結在‘主神’周圍,最終建立神的王國”等迷信邪說。劉還以“賜神靈”為名,強奸婦女19人﹔以繳納奉獻糧、奉獻款為名,詐騙錢財40余萬元人民幣。其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了部分地區的社會政治穩定,給受蒙騙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很大危害。1998年4月11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工作的通知》(中辦發[1998]8號),明確“主神教”為邪教組織。二、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7種:1、被立王邪教組織“被立王”是由“呼喊派”骨干吳揚明于1988年創立的,曾一度在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活動點500多處,發展信徒數萬人。該組織體系分為“父王”(吳揚明)、“權柄”、“代權人”、“服權人”、信徒5個等級,并制定了嚴格的戒律。吳揚明歪曲利用《聖經。路加福音》中“被立”一詞,自稱“被立王”,宣稱:“世界末日就要到來,只有信‘被立王’才能得救﹔若不信就要受懲罰,遭到屠殺”,以此蠱惑、脅迫群眾加入該組織。吳揚明等人惡毒攻擊黨和政府,聲稱要在2000年之前“推翻撒旦政權,建立新天新地的神國”。他將《聖經》中的“蒙召”解釋為女信徒與他發生性關系,稱只有這樣才能得救,先後以誘騙和脅迫手段共奸污成年婦女和幼女數十人,僅被查証的就有19人。他還要求信徒繳納“奉獻款”,聚斂錢財數十萬元。該組織活動給部分農村地區的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很大危害。1995年8月28日,公安部在給安徽省公安廳《關於對“被立王”組織依法定性的批復》(公政[1995]第470號)中,認定“被立王”為邪教組織。2、統一教“統一教”全稱為“世界基督教統一神靈協會”,是由美籍朝鮮人文鮮明於1954年在韓國釜山創立的。文鮮明編造《原理講論》,否定《聖經》,自稱“再臨的彌賽亞”,被耶穌選為“後繼人”,完成耶穌未完成的使命,建立“統一家庭”、“統一世界基督教”,最終統一所有政治制度,建立“地上天國”。該組織規定信徒必須與異性信徒發生兩性關系,稱此為“洗禮”,由文鮮明為信徒指定婚配,主持跨國大型“集體婚禮”。曾經以“反共勝共”為宗旨,宣稱“共產主義這種制度一旦在地球上獲勝,將意味著民主和自由世界的失敗”,在韓國、美國組織過反共大游行。近几年來,該組織以投資援助、任職任教、文化交流等為名,派遣人員入境對我進行滲透活動。同時極力拉攏、發展我出國人員,指使他們回國後廣泛傳播“統一教”。1997年5月6日,公安部在給吉林等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關於將“統一教”定性為邪教組織的批復》(公政[1997]第290號)中,認定“統一教”為邪教組織。3、三班仆人派“三班仆人派”是河南鎮平縣人徐文庫(又名徐雙富)創立的,組織成員分為“大仆人”(又稱“大叔”)、“二仆人”(又稱“小叔”)、使女、守望、同工、柱石等6個等級,建立較嚴密的組織體系,活動一度涉及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徐借用《聖經》中的稱謂,神化自己,自稱“大仆人”,信徒將其視為神明。徐及其骨干制造、散布“2000年以前世界有七大災難,世界末日來到了,耶穌提攜信主人上天堂,不信主的人下地獄”,“只有‘三班仆人派’才是真理真道”等迷信邪說,宣稱“與主同掌王權”。近几年來,徐及其骨干以“奉獻錢是交給神”等為名,騙取受蒙騙群眾大量錢財,并從事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1999年3月12日,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下發《關於查處邪教組織“三班仆人派”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安[1999]165號),認定“三班仆人派”為邪教組織。4、靈仙真佛宗“靈仙真佛宗”是由美籍華人盧勝彥于1979年創立的,總部設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又稱“靈仙真舍總堂”),1988年開始滲入我國,活動曾一度涉及13個省市。盧勝彥標榜自己為“活佛”、“佛主”,自稱“從修道的小基礎一步一步地走來,從基督教----道教----佛教顯門----佛教密教,甚至許多的旁門小教,都曾研究參與,確確實實依靠實修而得來的”。盧勝彥極端敵視社會主義制度,曾於1989年多次發表公開演講,攻擊我黨和政府,并在香港組織萬人參加的所謂為“六 四死難同胞超渡亡靈法會”,通過報刊電台向全世界各地播放。該組織還在上海、廣州、昆明等地設立分支機構,委任主持人,向我偷運、散發大量該組織書籍和宣傳品,發展成員,建立組織。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給中組部、中宣部高法院'高檢院等10個部門《關於邪教組織活動的情況通報》(公政[1995]第691號)中,明確“靈仙真佛宗”為邪教組織。5、天父的兒女“天父的兒女”又稱“愛的家庭”,是由美國人大衛 摩西 白克於1968年在美國創立的,後總部遷往瑞士蘇黎士。其基本單位為“家庭”,最高機構為“皇室”,大衛任“國皇”。該組織從1980年開始滲入我國,至1984年底已建立“家庭”l10多個,發展成員190多人。大衛自稱得到“上帝的啟示”,神化自己﹔編造《摩西書信》作為經典,宣揚“世界末日”邪說﹔要求信徒絕對服從“皇室”,為“主”拋棄一切,奉獻所有財產和肉體。大衛等人還攻擊一切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誣蔑“共產主義最後會導致一場巨大的核戰爭”,宣稱“上帝的愛即是性愛”,指使信徒“調情釣魚”,即用類似賣淫的方法發展信徒,募捐經費﹔在“家庭”中實行群居、濫交,甚至提倡兒童性行為。受其影響,境內大多數成員有流氓行為,亂搞兩性關系,還有的成為流氓犯罪分子,給社會治安帶來危害。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給中組部、中宣部、高法院、高檢院等10個部門《關於邪教組織活動的情況通報》(公政[1995]第691號)中,明確“天父的兒女”為邪教組織。6、達米宣教會“達米宣教會”是由韓國人李長林于1988年創立的,最高機構為“達米宣教會世界總本部”。1992年初傳入我國,活動一度涉及1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該組織以宣揚“末世論”為宗旨,宣稱1992年10月28日23時是‘世界末日’的開始,屆時加入該組織的人將隨復活的耶穌一起‘升天’,不信其說教的人將在而後的7年‘大劫難’中受苦,在1999年受到耶穌的審判”。自1992年以來,該組織頻繁派人入境,發展成員,建立組織,非法印制、散發大量宣揚”末日論”的宣傳品,并指使境內骨干煽動、組織受蒙騙群眾搞集體“升天”活動。僅在吉林省就建立聚會點60多處,發展骨干400余人,蒙騙群眾4000余人,煽動、組織1200名受蒙騙群眾變賣家產,離開家庭,放棄生產和學習,參加“升天”活動,甚至准備集體自殺,嚴重危害了當地的社會政治穩定和受蒙騙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給中組部、中宣部、高法院、高檢院等10個部門《關於邪教組織活動的情況通報》(公政[1995]第691號)中,明確“達米宣教會”為邪教組織。7、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現名“以利亞十誡石國韓農復救會”)是由韓國人朴鳴呼于1980年創立的,組織成員分為上帝、天使、總務、片長、所長5個等級。該組織從1993年傳入我國,活動涉及遼寧、吉林、黑龍江、北京、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安徽、山東、河南等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朴鳴呼自稱是最後的先知“以利亞”,要求信徒將其作為“石仙”加以崇拜,稱其組織為“石國”,并制定了憲法、國旗、國歌﹔宣稱“2000年世界末日即將來臨,1997年9月30日朴鳴呼將作為上帝屹立於世界”,并叫嚷“要打碎滅絕一切國”。該組織投入大量資金,對我進行滲透活動,先後在各地建立了20多處聚會點、聯絡點,并租地建立8處“石國”聚居村,唆使600多名受蒙騙群眾變賣家產,舉家移居,共同生活。在“石國”聚居村內,要求他們斷絕與外界聯系,集中學習邪教教義,不得讀報、看電視、聽廣播,做到“絕對服從朴鳴呼,完成在中國建立石國體制、搞垮中 共產黨體制的歷史使命”。受其蠱惑,東北三省等地的千余名朝鮮族、漢族群眾加入了該組織,不少人變賣所有家產,舉家到“石國”居住,嚴重危害了受蒙騙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1996年3月19日,公安部在向中央領導的要情專報《吉林省公安機關查處韓國邪教組織“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總會”的滲透活動》中,明確“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為邪教組織。發:各市、行署、縣(區)、系統公安局(處)。河南省公安廳辦公室翻印 2001年7月12日共印2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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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 河南省公安厅办公室

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

公安部办公厅 2000年5月10日印发

1979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陆续出现从境外渗入和境内不法分子建立的打
着宗教旗号的非法组织。从1983年开始,公安部多次部署开展集中查禁取
缔工作,有力地遏制了其发展蔓延和造成危害的势头。1995午11月,中央
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查禁取缔''呼喊
派”等邪教组织的情况及工作意见〉的通知》 厅字[1995]50号 ,将这
些组织认定和明确为邪教组织,进一步开展查禁取缔工作。到目前为止,
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

一、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

1、呼喊派
“呼喊派”又名“神的教会”、“地方召会”,是由李常受于1962年在美
国创立的,1979午渗入我国,1983年活动已涉及20个省、自治区的360个
县、市,蒙骗群众20余万人。近年来,该组织逐步演变出“常受教”、
“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被立王”、“主神教”、“能力主”" 后
又演变为“实际神” 、“实际神” 又名“东方闪电” 等派系。
李常受歪曲基督教教义,妄称“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把《圣经》中
“求告主名”改为“呼喊”,让信徒在聚会时大声呼喊“常受主”;叫嚷
要“捣整个基督教的乱”。该组织骨干公开攻击党和政府,叫嚷要“把教
会组织起来,与共产党和政府对抗到底”。黑龙江骨干赵维山自封为“能
力主”,自称是“耶稣第二次道成肉身显现”,要求信徒聚会时改呼“'
常受主”为“能力主” 经打击取缔后又演变出“实际神”组织 。安徽
“呼喊派”骨干王永民等人非法成立“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狂称要
“打江山,创王权,夺撒旦政权”。

该组织煽动信徒抢占教堂和聚会点,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哄闹党
政机关。“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头子王永民曾组织千余名信徒同时到2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9个大中城市散发要求人们信奉李常受的《爆炸
新闻》等反动宣传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一些骨干打着宗教旗号,从事
奸污妇女、诈骗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
稳定带来很大的危害。

199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查
禁取缔“呼喊派”等邪教组织的情况及工作意见〉的通知》(厅字[1995]50
号),明确“呼喊派”(包括其演变出的“常受教”、“中华大陆行政执事
站”、“能力主”、“实际神”等派系)为邪教组织。

2、门徒会
“门徒会”(在湖北等地又称“旷野窄门”)是由陕西耀县农民季三保于
1989年初创立的,内部设有总会、大会、分会、小会、小分会、教会、教
会点等7级机构。到1995年初,该组织活动已涉及14个省的300多个县,受
蒙骗群众35万余人。

季三保歪曲《圣经》,编造所谓“七步灵程”,自称是“神所立的基督
”、“神的儿子”,可以行神迹奇事,曾禁食32天,治好过瞎子、瘫子,
使“死人复活”。

该组织骨干制造、散布“祷告治病”、“赶鬼治病”、“一天只吃二两
粮,种庄稼没有用”、“学生信主不学也自通”等迷信邪说,致使大量中
小学生掇学,许多群众整天“祷告”,放弃生产,变卖家产,准备“升
天”,或有病不求医,因贻误治病而死亡。一些骨干以“传教”为名,从
事拐卖、奸污妇女、诈骗群众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一些骨干公开攻击党
和政府,提出要“先夺人心,后夺政权”,煽动闹事,抗拒计划生育,围
攻基层党政机关,报复制止“门徒会”非法活动的党员、干部,严重危害
了部分地区的社会政治稳定。

199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查
禁取缔”呼喊派”等邪教组织的情况及工作意见〉的通知》(厅字[1995]50
号),明确“门徒会”为邪教组织。

3、全范围教会
“全范围教会”是由河南镇平县人徐永泽于1984年在平顶山创立的,最高
机构为“全范围议会”,下设7个牧区。1990年,该组织骨干龚圣亮在湖
北建立“华南福音使团”(又称“华南教会”)。至1991年时,该组织活动
已涉及15个省、自治区的88个县,蒙骗群众数万人。

徐永泽编着《教会基本建造草案》,提出“实现中国文化基督化、全国福
音化、教会基督化的国度,与主一同掌权”;谩骂党和政府是“仇敌”、
“魔鬼”、“红衣怪兽”,煽动信徒“与那些执政掌权的恶魔争战”。一
些骨干攻击“三自”爱国教会,恐吓、拉拢教徒群众脱离“三自”爱国
会,参加该邪教组织;一些骨干散布“世界将到尽头,灾难就要降临”、
“信主能治病”等谣言,要求信徒每天聚会时嚎啕大哭,闹得四邻不安。
受其影响,许多群众不思生产,一心等待“升天”,一些妇女因长期外出
传教,导致家庭不和,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199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查
禁取缔“呼喊派”等邪教组织的情况及工作意见〉的通如》(厅字[1995]50
号),明确“全范围教会”为邪教组织。

4、灵灵教
“灵灵教”又称“属灵教”、“灵灵派”,是由江苏淮阴县农民华雪和于
1983年创立的。该组织形式较为松散,但有明确分工。至1990年时,该组
织活动已涉及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蒙骗群众1.5万余人。
华雪和自称是“第二个耶稣、主基督”,是“主耶稣二次道成肉身降临
”,称“淮阴就是耶路撒冷”。

该组织宣扬“世界末日即将来临,整个人类要毁灭,只有早入‘灵灵教’
才能躲过灾难”,致使信徒群众放弃生产,坐等“世界末日”。还散布
“凡人身上有病,都是魔鬼缠身,只要将魔鬼赶走,病就会好”,在信徒
中大搞赶鬼治病,经常将病人捆绑抽打,不让病人吃药,摧残人身。华雪
和等人诡称“多奉献多得平安,多得神家恩典”,骗取群众大量财物。一
些骨干在华雪和被劳动教养后,聚集700余名信徒到劳动教养场所闹事,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该组织还煽动信徒反对党和政府,攻击“三自”爱国
教会,声称“要用福音治理国家”,“要让‘灵灵教’统一天下”。

199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查
禁取缔“呼喊派”等邪教组织的情况及工作意见〉的通知》(厅字[1995]50
号),明确“灵灵教”为邪教组织。

5、新约教会
“新约教会”又名“基督灵恩布道团”,是由香港女影星梅绮(江端仪)于
1960年创立的,后由其女儿张路得继承在台湾传播并建立组织。1964年,
该组织另一负责人洪三期在台北高雄县建立新总部和“圣山”。1988年,
该组织“石牌教会”负责人左坤另立“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
团”(或称“圣灵重建教会”)。目前,该组织活动涉及20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梅绮、洪三期、左坤等人均自称“先知”,代表“至高神来执掌王权”,
是“神在地上的君”,宣称要“推翻人的国,建立神的国”。他们恶毒攻
击我政权是“暴政”、法律是“恶法”,叫嚣要“打倒无神论者”,“拯
救在共产主义底下被逼迫人们的灵魂,建立基督的国度”。在其策动支持
下,境内骨干到处发展成员、建立组织、非法集会,给部分地区的社会稳
定带来很大危害。1995手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查
禁取缔“呼喊派”等邪教组织的情况及工作意见〉的通知》(厅字[1995]50
号),明确“新约教会”(包括其演变出的“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
道团”)为邪教组织。

6、观音法门
“观音法门”是由英籍华人释清海于1988年在台湾创立的,活动涉及全国
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1998年5月,原“观音法门”骨干许成江另
立“圆顿法门”,目前已蔓延到9个省市的20余个县(市),受蒙骗群众约
5000人。其成员依次分为“圆顿”、大弟子、上过山的弟子、授权传法的
同修、同修、学生6个等级。释清海标榜自己是“清海无上师”,等同于释迦牟尼、耶稣基督、安拉真
主等,声称“如果我不是佛,其它任何人再也无法成佛了”,神化自己。
她散布攻击、推翻共产党的言论,称“人类是无法接受共产观念的,否
则,我们会退回没有文明的时代”。许成江自称为“圆顿圣祖”、“现世
活佛”,大肆散布“现在地球是魔王统治,末劫就要来临,只有加入‘圆
顿法门’,才能免遭劫难”。从1989年开始,“观音法门”组织成员以旅游、探亲、投资办厂为名,频
繁派人入境,发展成员,秘密建立活动点。近年来,又多次策动境内信徒
出境参加“法会”或培训,回国后进一步发展邪教组织。许成江煽动信徒
倾其所有家产“供养”“圆顿”,先后骗取钱财达数百万元,并蛊惑信徒
卖掉房子,举家到吉林长白山或黑龙江大兴安岭躲灾、避难,严重扰乱了
社会秩序,危害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199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查
禁取缔“呼喊派”等邪教组织的情况及工作意见〉的通知》(厅字[1995]50
号),明确“观音法门”为邪教组织。据此,1999年12月22日,公安部一
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国内安全保卫部门下发《关于查禁
取缔“圆顿法门”邪教组织的通知》,认定其演变的“圆顿法门”为邪教
组织。

7、主神教
“主神教”是“被立王”骨干刘家国于1993年创立的,活动涉及22个省、
市,蒙骗群众万余人。该组织成员分为“主神”、“在上主”、“四活
物”、“七天使”、“省权柄”、“县权柄”、“各级同工”7个等级。
刘家国自称“主神”,制造、散布“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只有信奉‘主
神’才能得救,要团结在‘主神’周围,最终建立神的王国”等迷信邪
说。刘还以“赐神灵”为名,强奸妇女19人;以缴纳奉献粮、奉献款为
名,诈骗钱财40余万元人民币。其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部分地区的
社会政治稳定,给受蒙骗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危害。
1998年4月11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维护社会政治稳
定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8]8号),明确“主神教”为邪教组织。

二、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

1、被立王
邪教组织“被立王”是由“呼喊派”骨干吴扬明于1988年创立的,曾一度
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活动点500多处,发展信徒数万人。该组
织体系分为“父王”(吴扬明)、“权柄”、“代权人”、“服权人”、信
徒5个等级,并制定了严格的戒律。

吴扬明歪曲利用《圣经。路加福音》中“被立”一词,自称“被立王”,
宣称:“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只有信‘被立王’才能得救;若不信就要受
惩罚,遭到屠杀”,以此蛊惑、胁迫群众加入该组织。

吴扬明等人恶毒攻击党和政府,声称要在2000年之前“推翻撒旦政权,建
立新天新地的神国”。他将《圣经》中的“蒙召”解释为女信徒与他发生
性关系,称只有这样才能得救,先后以诱骗和胁迫手段共奸污成年妇女和
幼女数十人,仅被查证的就有19人。他还要求信徒缴纳“奉献款”,聚敛
钱财数十万元。该组织活动给部分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
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危害。

1995年8月28日,公安部在给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对“被立王”组织依法
定性的批复》(公政[1995]第470号)中,认定“被立王”为邪教组织。

2、统一教
“统一教”全称为“世界基督教统一神灵协会”,是由美籍朝鲜人文鲜明
于1954年在韩国釜山创立的。

文鲜明编造《原理讲论》,否定《圣经》,自称“再临的弥赛亚”,被耶
稣选为“后继人”,完成耶稣未完成的使命,建立“统一家庭”、“统一
世界基督教”,最终统一所有政治制度,建立“地上天国”。
该组织规定信徒必须与异性信徒发生两性关系,称此为“洗礼”,由文鲜
明为信徒指定婚配,主持跨国大型“集体婚礼”。曾经以“反共胜共”为
宗旨,宣称“共产主义这种制度一旦在地球上获胜,将意味着民主和自由
世界的失败”,在韩国、美国组织过反共大游行。

近几年来,该组织以投资援助、任职任教、文化交流等为名,派遣人员入
境对我进行渗透活动。同时极力拉拢、发展我出国人员,指使他们回国后
广泛传播“统一教”。

1997年5月6日,公安部在给吉林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关于将“统一教”定性为邪教组织的批复》(公政[1997]第290号)中,认
定“统一教”为邪教组织。

3、三班仆人派
“三班仆人派”是河南镇平县人徐文库(又名徐双富)创立的,组织成员分
为“大仆人”(又称“大叔”)、“二仆人”(又称“小叔”)、使女、守
望、同工、柱石等6个等级,建立较严密的组织体系,活动一度涉及18个
省、自治区、直辖市。

徐借用《圣经》中的称谓,神化自己,自称“大仆人”,信徒将其视为神
明。徐及其骨干制造、散布“2000年以前世界有七大灾难,世界末日来到
了,耶稣提携信主人上天堂,不信主的人下地狱”,“只有‘三班仆人
派’才是真理真道”等迷信邪说,宣称“与主同掌王权”。

近几年来,徐及其骨干以“奉献钱是交给神”等为名,骗取受蒙骗群众大
量钱财,并从事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

1999年3月12日,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下发《关于
查处邪教组织“三班仆人派”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安[1999]165号),认定
“三班仆人派”为邪教组织。

4、灵仙真佛宗
“灵仙真佛宗”是由美籍华人卢胜彦于1979年创立的,总部设在美国西雅
图雷藏寺(又称“灵仙真舍总堂”),1988年开始渗入我国,活动曾一度涉
及13个省市。

卢胜彦标榜自己为“活佛”、“佛主”,自称“从修道的小基础一步一步
地走来,从基督教----道教----佛教显门----佛教密教,甚至许多的旁门小
教,都曾研究参与,确确实实依靠实修而得来的”。

卢胜彦极端敌视社会主义制度,曾于1989年多次发表公开演讲,攻击我党
和政府,并在香港组织万人参加的所谓为“六 四死难同胞超渡亡灵法
会”,通过报刊电台向全世界各地播放。该组织还在上海、广州、昆明等
地设立分支机构,委任主持人,向我偷运、散发大量该组织书籍和宣传
品,发展成员,建立组织。

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给中组部、中宣部高法院'高检院等10个部门
《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公政[1995]第691号)中,明确“灵仙真
佛宗”为邪教组织。

5、天父的儿女
“天父的儿女”又称“爱的家庭”,是由美国人大卫 摩西 白克于1968
年在美国创立的,后总部迁往瑞士苏黎士。其基本单位为“家庭”,最高
机构为“皇室”,大卫任“国皇”。该组织从1980年开始渗入我国,至
1984年底已建立“家庭”l10多个,发展成员190多人。

大卫自称得到“上帝的启示”,神化自己;编造《摩西书信》作为经典,
宣扬“世界末日”邪说;要求信徒绝对服从“皇室”,为“主”抛弃一
切,奉献所有财产和肉体。大卫等人还攻击一切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诬
蔑“共产主义最后会导致一场巨大的核战争”,宣称“上帝的爱即是性
爱”,指使信徒“调情钓鱼”,即用类似卖淫的方法发展信徒,募捐经
费;在“家庭”中实行群居、滥交,甚至提倡儿童性行为。受其影响,境
内大多数成员有流氓行为,乱搞两性关系,还有的成为流氓犯罪分子,给
社会治安带来危害。

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给中组部、中宣部、高法院、高检院等10个部
门《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公政[1995]第691号)中,明确“天父
的儿女”为邪教组织。

6、达米宣教会
“达米宣教会”是由韩国人李长林于1988年创立的,最高机构为“达米宣
教会世界总本部”。1992年初传入我国,活动一度涉及10多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

该组织以宣扬“末世论”为宗旨,宣称1992年10月28日23时是‘世界末
日’的开始,届时加入该组织的人将随复活的耶稣一起‘升天’,不信其
说教的人将在而后的7年‘大劫难’中受苦,在1999年受到耶稣的审判
”。
自1992年以来,该组织频繁派人入境,发展成员,建立组织,非法印制、
散发大量宣扬”末日论”的宣传品,并指使境内骨干煽动、组织受蒙骗群
众搞集体“升天”活动。仅在吉林省就建立聚会点60多处,发展骨干400
余人,蒙骗群众4000余人,煽动、组织1200名受蒙骗群众变卖家产,离开
家庭,放弃生产和学习,参加“升天”活动,甚至准备集体自杀,严重危
害了当地的社会政治稳定和受蒙骗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给中组部、中宣部、高法院、高检院等10个部
门《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公政[1995]第691号)中,明确“达米
宣教会”为邪教组织。

7、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
“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现名“以利亚十诫石国韩农复救会”)是由韩
国人朴鸣呼于1980年创立的,组织成员分为上帝、天使、总务、片长、所
长5个等级。该组织从1993年传入我国,活动涉及辽宁、吉林、黑龙江、
北京、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河南等11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

朴鸣呼自称是最后的先知“以利亚”,要求信徒将其作为“石仙”加以崇
拜,称其组织为“石国”,并制定了宪法、国旗、国歌;宣称“2000年世
界末日即将来临,1997年9月30日朴鸣呼将作为上帝屹立于世界”,并叫
嚷“要打碎灭绝一切国”。

该组织投入大量资金,对我进行渗透活动,先后在各地建立了20多处聚会
点、联络点,并租地建立8处“石国”聚居村,唆使600多名受蒙骗群众变
卖家产,举家移居,共同生活。在“石国”聚居村内,要求他们断绝与外
界联系,集中学习邪教教义,不得读报、看电视、听广播,做到“绝对服
从朴鸣呼,完成在中国建立石国体制、搞垮中国共产党体制的历史使命
”。受其蛊惑,东北三省等地的千余名朝鲜族、汉族群众加入了该组织,
不少人变卖所有家产,举家到“石国”居住,严重危害了受蒙骗群众正常
的生产生活秩序。

1996年3月19日,公安部在向中央领导的要情专报《吉林省公安机关查处
韩国邪教组织“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总会”的渗透活动》中,明确“世界
以利亚福音宣教会”为邪教组织。

发:各市、行署、县(区)、系统公安局(处)。
河南省公安厅办公室翻印 2001年7月12日
共印2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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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ugust 12, 2011

揭開“觀音法門”的真面目

揭開“觀音法門”的真面目

作者:李 正

“觀音法門”邪教組織自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滲透到國內以來,其非法活動已蔓延至全國絕大多數省、市、自治區。近年來,“觀音法門”邪教組織進一步加大了向境內的宣傳滲透力度,在境外指揮下,境內“觀音法門”邪教組織人員刻意掩飾其邪教背景,以“素食救地球”相標榜,公開進行宣傳造勢、發展組織,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

一、“觀音法門”邪教組織的形成及發展

“觀音法門”是英籍華人釋清海於1988年4月在臺灣苗栗縣成立的,在臺灣以“中華民國禪定學會”名義註冊登記。總部設在臺灣苗栗縣西湖村東三湖39號。

釋清海,俗名 張蘭 君,女,1950年出生於越南,祖籍廣東。 張蘭君的父母系天主教徒,其從小隨祖母吃素拜佛,又到天主教堂做“彌撒”,18歲以後到英國、法國、德國讀文學,曾在德國紅十字會當翻譯,並從事照顧難民工作。同時行修佛教密宗、凈土宗,研讀其它宗教經典和哲學書籍。其從佛教“楞嚴經”中得出“觀音法門”是唯一成佛的法門,能夠得到最高等級的“真理”。為此,專門前往印度喜馬拉雅山清靜閉觀修苦行,後到臺灣受曇造戒,傳播“觀音法門”,以後向世界各地傳播發展。

目前,“觀音法門”的活動涉及臺灣全島,並在香港、澳門、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近40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100多個聯絡處。

二、“觀音法門”邪教組織宣揚的主要觀點和活動方式

“觀音法門”沒有系統經典,沒有固定的活動場所和教職人員,其觀點大多是釋清海根據本人的理解和需要,對其他宗教觀點的闡釋。釋清海認為,宗教分為各種派別,實際上都是一致的,只是人為的觀點和時代背景不同所造成的。

1、宣揚對釋清海的崇拜。釋清海自稱“清海無上師”,將釋迦牟尼、耶穌基督、安拉真主等“聖人”說成是修行路上已有經驗的明師,他本人也是已有經驗的明師。並宣稱“‘觀音法門’是唯一成佛的法門,只要誠心,即刻開悟,可以得到最高等級”,“修行的人能認識在世明師,而同時又是內在的明師那是最幸運的。只要認識在世明師,修行的等級到了,可以到耶穌現在住的地方與他見面。”她還說,“如果我不是佛,其它任何人再也無法成佛了”,“念清海無上師法號,吃素 100天,再由師父‘印心’、‘開悟’,將來可以得救、解脫、修行成佛”。

2、“觀音法門”不設固定活動場所。釋海清稱,她從小到寺廟、教堂讀經、禮拜,但沒有得到“啟示”。認為“觀音法門是苦行僧,沒有廟宇,四海為家,人心就是佛,人的身體就是廟宇”。家庭式的小小民間信仰不用形成大的團體,不用專設大的道場,這樣政府也不會管。“觀音法門”的活動主要是“打坐”和“同修”聚會交流修行體會。

3、釋清海大肆散布反共言論。1991年4月,釋清海在菲律賓講話時說:“因為全世界各地的靈修風氣,所以東歐的共產黨國家瓦解了,不久悠樂(越南)和中國大陸的共產黨也會跟進。我們不能失去信心,應該追隨內在的修行道路”。1992年5月,釋清海在臺灣苗栗西湖道場講:“為什麼共產主義對人類不好?因為他們有退化的思想,不相信有靈魂、有輪回和因果這些事,所以他們就無所不做。任何政權如果不好的話,人民可以革命推翻它,籌謀新政府。就整體來看,人類是無法接受共產觀念的,即使接受,也不長久。否則,我們會退回沒有文明的時代,過著跟動物一樣的生活,分不清父母、親友”。1993年5月,釋清海在德國柏林共修會上講到:“如果我們沒有受到很多苦,我們不知道痛苦是什麼,共產國家的人說他們被壓迫,他們受到精神迫害,他們無法在共產國家生存,但在自由國家的人卻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他們沒有受到壓迫,他們也不曾受到迫害,他們不會了解一個國家的人民,被任何一種控制人民身心活動的主義所迫害的情況”。

臺灣《時代》雜誌曾在評論“觀音法門”時稱,“它不能算是一個宗教,他們信奉的乃是‘修行’、‘真理’,在他們的道義中,有聖經的觀念,也有回教的理念,更有佛教的原則,所以若說他們是一個宗教,似乎太過牽強”。
三、“觀音法門”邪教組織在國內的主要非法活動

1989年9月,釋清海率弟子入境到上海等地活動,講經傳道,開始向內地進行滲透。其主要滲透方式:一是以旅遊、探親為名義派人入境,傳播“觀音法門”,建立“共修”聚會點,為信徒“印心”,頒發“證書”;二是在內地投資,建立滲透據點。曾在福建、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合資、獨資辦企業,以此為掩護,向各地運送“觀音法門”宣傳品;三是以健體強身、消災治病為名,宣揚“觀音法門”的觀點,發展信徒;四是在內地寺廟中,發展僧侶加入“觀音法門”邪教組織。

近年來,“觀音法門”邪教組織總部改變策略,其頭目釋清海公開煽動境內人員要“不顧一切走出來,到街上散發傳單,刊登廣告”,聲稱要在境內開辦1000個 “愛家”素食連鎖店。要求境內的骨幹成員從其網站下載以“素食救地球”為主題的傳單樣本和公交車體廣告樣本,在全國各大城市散發、張貼。受境外指揮和煽動,境內“觀音法門”骨幹成員通過大量印制、散發“素食救地球”宣傳品,公開懸掛宣傳“素食”及“觀音法門”邪教組織網址的條幅,在公交車上刊登“素食拯救地球”的廣告圖片,在報刊上刊載有“觀音法門”、“素食”內容的廣告和文章,開辦“愛家”素食連鎖店等方式瘋狂從事擴大組織、聚斂錢財的非法活動,嚴重危害社會政治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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